十三日再賦二首其一以贊使君是日對花賦此韻詩筆落縱橫而郡中修水戰之具方大閱于燕公樓下也其一自叙所感憶年十五在杭州始識此花皆三丈高木嘗賦詩焉 其一

陳與義

我丈風流元祐枝,晴軒雨雹筆端迷。

從容文武一時了,賦罷木犀觀水犀。

陳與義

陈与义(1090-1138),字去非,号简斋,汉族,其先祖居京兆,自曾祖陈希亮迁居洛阳,故为宋代河南洛阳人(现在属河南)。他生于宋哲宗元祐五年(1090年),卒于南宋宋高宗绍兴八年(1138年)。北宋末,南宋初年的杰出诗人,同时也工于填词。其词存于今者虽仅十余首,却别具风格,尤近于苏东坡,语意超绝,笔力横空,疏朗明快,自然浑成,著有《简斋集》。 陳與義的詩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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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與義

今夕知何夕,都如未病時。

重陽莫草草,剩作幾篇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