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溪筆談·補筆談卷二
盧肇論海潮,以謂“日出沒所激而成”,此極無理。若因日出沒,當每日有常,安得復有早晚?餘常考其行節,每至月正臨子、午,則潮生,候之萬萬無差。此以海上候之,得潮生之時。去海遠,即須據地理增添時刻。月正午而生者為潮,則正子而生者為汐;正子而生者為潮,則正午而生者為汐。
曆法見于經者,唯《堯典》言“以閏月定四時成歳。”置閏之法,自堯時始有,太古以前,又未知如何。置閏之法,先聖王所遺,固不當議。然事固有古人所未至而俟後世者,如歳差之類,方出于近世,此固無古今之嫌也。凡日一出沒謂之一日,月一盈虧謂之一月。以日月紀天,雖定名,然月行二十九日有奇,復與日會;歳十二會而尚有餘日。積三十二月,復餘一會,氣與朔漸相遠,中氣不在本月,名實相乘,加一月謂之“閏”。閏生于不得已,猶暍舍之用磹楔也。自此氣、朔交争,歳年錯亂。四時失位,算數繁猥。凡積月以為時,四時以成歳,陰陽消長,萬物生殺變化之節,皆主于氣而已。但記月之盈虧,都不系歳事之舒慘。今乃專以朔定十二月,而氣反不得主本月這政。時已謂之春矣,而猶行肅殺之政,則朔在氣前者是也。徒謂之乙歳之春,而實甲歳之冬也;時尚謂之冬也,而已行發生之令,則朔在氣後者是也。徒謂之甲歳之冬,乃實乙歳之春也。是空名之正、二、三、四反為實,而生殺之實反為寓,而又生閏月之贅疣,此殆古人未之思也。今為術,莫若用十二氣為一年,更不用十二月。直以立春之日為孟春之一日,驚蟄為仲春之一日,大盡三十日,歳歳齊盡,永無閏餘。十二月常一大、一小相間,縱有兩小相并,一歳不過一次。如此,則四時之氣常正,歳政不相淩奪。日月五星,亦自從之,不須改舊法。唯月之盈虧,事雖有系之者,如海、胎育之類,不預歳時寒暑之節,寓之曆間可也。借以元祐元年為法,當孟春小,一日壬寅,三日望,十九日朔;仲春大,一日壬申,三日望,十八日朔。如此曆日,豈不簡易端平,上符天運,天補綴之勞?餘先驗天百刻有馀、有不足,人已疑其說。又謂十二次鬥建當随歳差遷徙,人愈駭之。今此曆論,尤當取怪怒攻罵。然異時必有用餘之說者。
寶元元年,黨項圍延安七日,鄰于危者數矣。範侍郎雍為帥,憂形于色。有老軍校出,自言曰:“某邊人,遭圍城者數次,其勢有近于今日者。虜人不善攻,卒不能拔。今日萬萬元虞,某可以保任。若有不測,某甘斬首。”範嘉其言壯人心,亦為之小安。事平,此校大蒙賞拔,言知兵善料敵者,首稱之。或謂之曰:“當敢肆妄言,萬一言不驗,須伏法。”校笑曰:“君未之思也。若城果陷,何暇殺我耶?聊欲安衆心耳。”
種世衡初營清澗城,有紫山寺僧法崧,剛果有謀,以義烈自名。世衡延置門下,恣其所欲,供億無算。崧酗酒,狎博無所不為,世衡遇之愈厚。留歳餘,崧亦深德世衡,自處不疑。一日,世衡忽怒謂崧曰:“我待汝如此,則陰與賊連,何相負也?”拽下械系捶掠,極其苦楚。凡一月,濱于死者數矣。崧終不伏,曰:“崧,丈夫也!公聽奸人言,欲見殺,則死矣。終不以不義自誣。”毅然不顧。世衡審其不可屈,為解縛沐浴,復延入卧内,厚撫謝之曰:“爾無過,聊相試耳。欲使為間,萬一可脅,将洩吾事。設虜人以此見窮,能不相負否?”崧默然曰:“試為公為之。”世衡厚遺遣之,以軍機密事數條與崧曰:“可以此藉手,仍僞報西羌。”臨行,世衡解所服絮袍贈之曰:“胡地苦寒,以此為别。至彼,須萬計求見遇乞,非此人無以得其心腹。”遇乞,虜人之謀臣也。崧如所教,間關求通遇乞。虜人覺而疑之,執于有司。數日,或發袍領中,得世衡與遇乞書,詞甚款密。崧初不知領中書,虜人苦之備至,終不言情。虜人因疑遇乞,舍崧,遷于北境。久之,遇乞終以疑死。崧邂逅得亡歸,盡得虜中事以報。朝遷錄其勞,補右侍禁,歸姓為王。崧後官至諸司使,至今邊人謂之王和尚。世衡本賣崧為死間,邂逅得生還,亦命也。康定之後,世衡數出奇計。餘在邊,得于邊人甚詳,為新其廟像,錄其事于篇。
祥符中,禁火。時丁晉公主營復宮室,患取土遠,公乃令鑿通衢取土,不日皆成巨塹。乃決汴水入塹中,引諸道竹木排筏及船運雜材,盡自塹中入至宮門。事畢,卻以斥棄瓦礫灰壤實于塹中,復為街衢。一舉而三役濟,計省費以億萬計。 國初,兩浙獻龍船,長二十餘丈,上為宮室層樓,設禦榻,以備遊幸。歳久腹敗,欲修治,而水中不可施工。熙甯中,宦官黃懷信獻計,于金明池北鑿大澳,可容龍船,其下置柱,以大木梁其完補訖,復以水浮船,撤去梁柱。以大屋蒙之,遂為藏船之室,永無暴露之患。
李學士世衡,喜藏書。有一晉人墨迹,在其子緒處。長安石從事嘗從李君借去,竊摹一本,以獻文潞公,以為真迹。一日潞公會客,出書畫,而李在坐,一見此帖,驚曰:“此帖乃吾家物,何忽至此?”急令人歸,取驗之,乃知潞公所收乃摹本。李方知為石君所傳,具以白潞公。而坐客牆進,皆言潞公所收乃真迹,而以李所收為摹本。李及歎曰:“彼衆我寡,豈復可伸?今日方知身孤寒。”
今世俗謂之隸書者,隻是古人之“八分書”,謂初從篆文變隸,尚有二分篆法,故謂之八分書。後乃全變為隸書,即今之正書、章草、行書、草書皆是也。後之人乃誤謂古八分書為隸書,以今時書為正書,殊不知所謂正書者,隸書之正者耳。其餘行書、草書,皆隸書也。杜甫《李潮八分小篆歌》雲:“陳倉石鼓文已訛,大小二篆生八分。苦縣光和尚骨立,書貴瘦硬方通神。”苦縣,《老子朱龜碑》也。《書評》雲:“漢、魏牌榜碑文和《華山碑》,皆今所謂隸書也。杜甫詩亦隻謂之八分。”又《書評》雲:“漢、魏牌榜碑文,非篆即八分,未嘗用隸書。”知漢、魏碑文皆八分,非隸書也。 江南府庫中,書畫至多。其印記有“建業文房之印”、“内合同印”。“集賢殿書院印”,以墨印之,謂之金圖書,言惟此印以黃金為之。諸書畫中,時有李後主題跋,然未嘗題書畫人姓名;唯鐘隐畫,皆後主親筆題“鐘隐筆”三字。後主善畫,尤工翎毛。或雲:“凡言‘鐘隐筆’者,皆後主自畫。後主嘗自号鐘山隐士,故晦其名,謂之鐘隐。非姓鐘人也。今世傳鐘畫,但無後主親題者,皆非也。”
江南府庫中,書畫至多。其印記有“建業文房之印”、“内合同印”。“集賢殿書院印”,以墨印之,謂之金圖書,言惟此印以黃金為之。諸書畫中,時有李後主題跋,然未嘗題書畫人姓名;唯鐘隐畫,皆後主親筆題“鐘隐筆”三字。後主善畫,尤工翎毛。或雲:“凡言‘鐘隐筆’者,皆後主自畫。後主嘗自号鐘山隐士,故晦其名,謂之鐘隐。非姓鐘人也。今世傳鐘畫,但無後主親題者,皆非也。”
古鼎中有三足皆空,中可容物者,所謂鬲也。煎和之法,常欲湆在下,體在上,則易熟而不偏爛。及升鼎,則濁滓皆歸足中。《鼎卦》初六:“鼎颠趾,利出否。”謂濁惡下,須先瀉而虛之;九二陽爻,方為鼎實。今京師大屠善熟彘者,鈎懸而煮,不使著釜底,亦古人遺意也。又古銅香垆,多镂其底,先入火于垆中,乃以灰覆其上,火盛則難滅而持久。又護垆熱灼席,則為盤薦水,以漸其趾,且以承灰炮之墜者。其他古器,率有曲意,而形制文畫,大概多同。蓋有所傳授,各守師法,後人莫敢辄改。今之衆學人人皆出已意,奇衺淺陋,棄古自用,不止器械而已。
譯文
盧肇論海潮,以為海潮是由日出和日落的激蕩而造成的,這說法極無道理。如果是因為日出和日落,那麼海潮的生成和退落應該每天都有固定的時間,又怎麼會有早有晚呢?我曾經考察海潮生成的時間規律,每到月亮正處在“下中天”和“上中天”的位置時它就會生成,這種觀測結果萬萬無差錯。(這是從海上觀察所得到的潮生時刻,如果離海較遠,就須根據具體的地理位置增加時刻。)如果以月亮正當“上中天”所生成的叫做潮,那麼它正當“下中天”所生成的就是汐;如果以月亮正當“下中天”所生成的叫做潮,那麼它正當“上中天”所生成的就是汐。
曆法見于古代經書的,隻有《尚書·堯典》說到“用閏月調整時日,以定四時節氣,而成一歲之曆象時令”。設置閏月的辦法,因為堯的時代才開始有,遠古以前的情形又不知是什麼樣子。設置閏月的辦法,是古代先聖王所留傳下來的,固然不應提出異議,然而事情本來就有古人未曾做到而等待後人來做的。如歲差之類,直到近世才發現,這當然也就沒有以今變古的嫌疑。凡是太陽出沒一次,就叫做一日;月亮虧盈一遭,就叫做一月。用日、月記錄天體運行雖是固定的名目,然而月亮運行二十九日有餘複與太陽會合,每年十二次會合而還有剩餘的時日;積累三十二個月就會剩餘一次會合的時日,節氣和朔日的錯位越來越遠,以緻中氣不在當月,名實就相乖違了;為此就要加一個月,叫做閏月,所以加閏月也是出于不得已,猶如建造房子的門要加門楣和門框。自此以後,節氣和朔日就相互沖突,導緻曆法上的年歲錯亂,四季失位,測算數據繁瑣複雜。大凡積三月以為一季,積四季而成一年,陰、陽二氣的消長,萬物的生死循環,所有的變化節奏,無不歸結于節氣的轉換,而隻按月亮的盈虧造曆法,便都與歲時運轉的陰陽變化沒有關聯。現在卻專以合朔确定十二個月,而節氣反而不能主導當月的人事活動。譬如說,曆法季節已稱為春天了,而人事活動仍按萬物蕭條的節令進行,朔日在節氣之前就是這種情況,因而白白地稱說某季是乙歲的春天,實際它還是上一年甲歲的冬天;反過來說,曆法季節還稱某季是甲歲的冬天,而人事活動已開始按萬物生長的節令進行,朔日在節氣之後就是這種情況,因而白白地稱說某季是甲歲的冬天,實際它已是下一年乙歲的春天。如此,所謂正月就是徒有其名,反而是二月、三月或四月合乎作為一年之始的實際。這樣在曆法上,反映萬物生長或蕭條的節氣反而是附屬的性質,而由此又生出閏月的累贅,這大概是由于古人未曾深入思考。現在要改進曆法,沒有比采取如下辦法更好的,就是用十二個中氣(二十四節氣)為一年,更不用十二個朔閏月,直接以立春之日為孟春正月的第一日,驚蟄為仲春二月的第一日,大月都滿三十一日,小月都滿三十日,歲歲整齊無餘日,永遠不用閏月。十二個月恒常一大一小相間,即使有兩個小月并列,每年也不過一次。這樣,就使四時節氣永遠與曆法相合,每年的歲時活動不相侵越,自然順從日、月、五星的運行規律,也不需要再修改舊的曆法。隻是月亮的盈虧,雖然有些事像是跟它有關系的,如海潮的起落、胎生的孕育之類,但它不關乎歲時寒暑的節氣變化,把它附載于上述曆法中就可以了。權且以元祐元年為例而示其法:當孟春正月為小月,則一日幹支為壬寅,三日月望,十九日為合朔日;仲春二月為大月,則一日幹支為壬申,三日月望,十八日為合朔日。如此,曆法豈不是簡易、整齊而平穩,上符天體的運行,而無修補測算的煩勞?我先前曾測驗每一晝夜的一百刻,發現時刻有時有餘有時不足,有人已懷疑我的看法;又曾說每年十二次鬥建(月建)當是随着歲差而遷移的,有人更驚詫為駭人耳目。現在我這關于制曆方法的新論,大概尤其會被一些人大驚小怪、攻擊怒罵,然而将來必定會有人采用我的學說。
寶元元年(1038),西夏大軍包圍延安七天,延安城幾次接近失陷。侍禦史範雍為邊帥,憂形于色。這時有個老軍校站出來,自稱:“我是邊地人,已多次經曆被圍城的戰役,那時的形勢有和今天相近的。黨項人不善于攻城,最終不能攻下圍城,今天的事萬萬不用擔心。我可以立下軍令狀擔保,如果我的話不靈,我甘願被殺頭。”範帥贊賞他的豪言壯語,一時人心也為之稍稍安定。戰事平息之後,這位軍校大受獎賞提拔,人們談起能知兵、善應敵的人,都首先稱道他。有人對他說:“你竟敢放肆胡言亂語,萬一事不應驗,是要伏軍法的。”這位軍校笑笑說:“你沒動腦子想想,如果城果然被攻陷了,誰還顧得上殺我?當時也不過是要姑且穩定軍心罷了。”
種世衡最初營建青澗城時,有個紫山寺僧人法崧,剛毅果決有謀略,以敢于為忠義獻身自稱。世衡招納他為門下客,任其恣意放縱,供他揮霍的錢财無數。法崧酗酒賭博,無所不為,世衡對他愈厚待。過了一年多,法崧也對世衡深深感恩,不懷疑世衡對他的信任。有一天,世衡忽然發怒,對法崧說:“我對你如此厚待,而你竟暗地裡與羌人勾結,為何負我?”命人拽下去铐上刑具,囚禁起來,捶笞拷掠,極其嚴酷。一月之内,法崧幾次被折磨得要喪命,而到底不認罪,說:“我法崧是大丈夫。府公您聽信奸人之言,要殺我您就殺,我也不過一死,但決不會招供沒有的事,接受您強加給我的這種不義之名。”對世衡的行為毅然不顧。世衡确知其不可屈服,于是為他脫去繩索刑具,讓他沐浴更衣,引他到自己的卧室内,深切安撫道歉,說:“你沒有過錯,我不過姑且試試你。想讓你做間諜,萬一你被脅迫不能承受,将會洩露我的機密。假如羌人也像我這次試你一樣對你窮盡折磨,你能不能不負我?”法崧默然不語,然後說:“我為府公試試。”世衡厚贈錢财而派他走,又告訴他幾條軍事機密,說:“你就以這幾條機密為借口下手,假裝西投是為了把機密報告給西羌人。”法崧臨行時,世衡又脫下所穿的絲絮棉袍送給他,說:“胡人之地酷冷嚴寒,我就以這個作為分别的禮物。到了那裡,你要想盡一切辦法求見遇乞,除非此人,你無法得到他們的心腹機密。”遇乞其人,是西夏的第一謀臣。法崧按世衡的布置,偷渡邊關到了西夏,要求見遇乞。羌人有所提防而懷疑他,把他抓起來送到了有關機構。過了幾天,有人扯破他的棉袍搜查,在棉袍的領子中發現了世衡給遇乞的書信,言詞十分真誠親密。法崧原先并不知道衣領中有這書信,羌人嚴刑拷打備至,法崧始終不講實情。羌人因此而懷疑遇乞,就放了法崧,把他轉移到西夏的北部地區。不久後西夏生變,遇乞最終因受懷疑而被殺。法崧遇機會得以逃歸,盡得羌中情況而報告朝廷。朝廷肯定了他的功勞,補授他為右侍禁,又讓他還俗,複本姓為王。崧後來官至諸司使,至今邊境地區的人還稱他為王和尚。世衡本來是出賣法崧,用他的死來離間羌人的,他遇機會得以生還,這也是他的命。康定年間以後,世衡守邊屢出奇計;我在邊境任職時,從邊地人那裡得知王和尚的事迹,甚為詳細,因此為他重塑了廟像,并以這篇文章記錄其事迹。
大中祥符年間,皇宮中發生火災。當時丁晉公(謂)主持營建修複宮室,計慮取土太遠,于是指令鑿開宮前的大道取土。沒有幾天,大道都成了巨大的壕溝。因而決開汴水堤岸,引水入壕溝中,使各地運送各種材料的竹排、木筏和船隻,都從壕溝中直接來到宮門前。工程結束後,又以廢棄的瓦礫灰土填到壕溝中,複修整為街道通衢。一舉而三項力役同時成功,節省的費用可以億萬計。
學士李世衡多藏書,有一幅晉人墨迹在其子李緒那裡。長安人石從事曾從李君借去這幅墨迹,偷偷臨摹了一本,把它獻給文潞公(彥博),潞公以為是真迹。有一天潞公會客,向客人展示書畫,而李世衡恰好在座,一見這幅帖子,吃驚地說:“這帖子是我家的藏品,怎麼忽然到了這裡?”急忙叫人回家取來對證,始知潞公所收藏的是摹本。李世衡這才發現摹本是石從事傳出去的,就把事情的原委告訴了潞公,而坐客一窩蜂圍上來,擠成人牆,都說潞公收藏的是真迹,而以為李氏所收才是摹本。李世衡于是感歎道:“他們人多勢衆,我孤家寡人,還怎麼能向他們說清楚?今天我才知道身份的孤寒。”
現在世俗所稱的隸書,隻是古人所稱的八分書,意指字體的變遷最初從篆文演變為隸書,還保存着二分的篆法,所以叫做八分書。後來就全變為隸書了,而現在所稱的正書、章草、行書、草書,原來也都是隸書就有的稱呼。後人誤稱古代的八分書為隸書,而以現在通行的書寫字體為正書,殊不知所謂正書,原先隻是指規範的隸書;其餘行書、草書,在隸書中也都有。杜甫的《李潮八分小篆歌》說:“陳倉石鼓文已訛,大、小二篆生八分。苦縣、光和尚骨立,書貴瘦硬方通神。”所謂“苦縣”、“光和”,分别指的是《老子碑銘》和《朱龜碑》。《書評》說:“漢、魏牌榜碑文和《華山碑》,都是現在的所謂隸書。”這些牌榜碑文,杜甫詩也隻稱之為八分書。《書評》又說:“漢、魏牌榜碑文,不是篆書就是八分書,未曾用過隸書。”可知漢、魏碑文都是八分書,而不是篆書。
南唐的府庫中,收藏的書畫極多,其印記有“建業文房之印”、“内合同印”等。其中“集賢殿書院印”是以黑墨印在書畫上的,而稱之為“金圖書”,說的是隻有此印是用黃金鑄造的。各種書畫中,時常會看到李後主的題跋,然而未嘗題寫書畫人的姓名,隻是鐘隐的畫,都有後主親筆題寫的“鐘隐筆”三字。後主善畫,尤工于花鳥。或說凡是有“鐘隐筆”三字的,都是後主自己畫的,後主曾自号為“鐘山隐士”,所以隐藏自己的真名而稱為“鐘隐”,并非真有個姓鐘的人。現在世上所傳的鐘隐畫,隻要是沒有後主的親筆題跋的,都不是南唐的真品。
古鼎中有三足皆為空心而其中可以盛東西的,這樣的鼎就是古人所稱的鬲。用鼎烹煮肉食的方法,總是希望湯汁在肉塊下面,肉塊浮在湯汁上,這樣就容易煮熟而又不會一邊爛、一邊不爛。等到取出煮熟的肉塊時,混濁的渣滓就都落到鼎足中。《鼎卦》的初六爻辭說:“把鼎足颠倒過來,便于倒出不潔之物。”這是說髒物沉澱後,必須先把它傾瀉掉,把鼎足清空。所以到九二陽爻,爻辭才說“鼎中又有了烹煮之物”。如今京師有名的屠夫善于烹熟整條豬的,都是用鈎子懸挂着烹煮,而不讓它附着于鍋底,這也是從古人的用意繼承下來的。此外,古代的銅香爐,大都在底部镂孔,使用時先把點燃的香餅放入爐中,再以灰覆蓋香餅,這樣火旺後就不容易熄滅而能燃燒得久;又為防止香爐燒熱後烤壞席子,因而在爐下放一托盤而加水,以浸泡香爐的三足,且用以承接未燒完就掉下來的殘留香餅。其他古器,大率都有曲折周到的用意,而形制和文飾,大抵多相同。這是由于古人的技藝和學問隻要有所傳授,就都各守師法,後人不敢随意更改。今天的衆多學問,人人各出己意,離奇不正而淺陋,放棄傳統,師心自用,又不止于器物的制作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