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心雕龍·诏策

  皇帝禦宇,其言也神。淵嘿黼扆,而響盈四表,其唯诏策乎!昔軒轅唐虞,同稱為“命”。命之為義,制性之本也。其在三代,事兼诰誓。誓以訓戎,诰以敷政,命喻自天,故授官錫胤。《易》之《姤》象∶“後以施命诰四方。”诰命動民,若天下之有風矣。降及七國,并稱曰“令”。令者,使也。秦并天下,改命曰制。漢初定儀則,則命有四品∶一曰策書,二曰制書,三曰诏書,四曰戒敕。敕戒州部,诏诰百官,制施赦命,策封王侯。策者,簡也。制者,裁也。诏者,告也。敕者,正也。

  《詩》雲“畏此簡書”,《易》稱“君子以制數度”,《禮》稱“明神之诏”,《書》稱“敕天之命”,并本經典以立名目。遠诏近命,習秦制也。《記》稱“絲綸”,所以應接群後。虞重納言,周貴喉舌,故兩漢诏诰,職在尚書。王言之大,動入史策,其出如綍,不反若汗。是以淮南有英才,武帝使相如視草;隴右多文士,光武加意于書辭:豈直取美當時,亦敬慎來葉矣。

  觀文景以前,诏體浮雜,武帝崇儒,選言弘奧。策封三王,文同訓典;勸戒淵雅,垂範後代。及制诏嚴助,即雲∶“厭承明廬”,蓋寵才之恩也。孝宣玺書,責博于陳遂,亦故舊之厚也。逮光武撥亂,留意斯文,而造次喜怒,時或偏濫。诏賜鄧禹,稱司徒為堯;敕責侯霸,稱黃钺一下。若斯之類,實乖憲章。暨明章崇學,雅诏間出。和安政弛,禮閣鮮才,每為诏敕,假手外請。建安之末,文理代興,潘勖九錫,典雅逸群。衛觊禅诰,符采炳耀,弗可加已。自魏晉诰策,職在中書。劉放張華,并管斯任,施令發号,洋洋盈耳。魏文帝下诏,辭義多偉。至于作威作福,其萬慮之一蔽乎!晉氏中興,唯明帝崇才,以溫峤文清,故引入中書。自斯以後,體憲風流矣。

  夫王言崇秘,大觀在上,所以百辟其刑,萬邦作孚。故授官選賢,則義炳重離之輝;優文封策,則氣含風雨之潤;敕戒恒诰,則筆吐星漢之華;治戎燮伐,則聲有洊雷之威;眚災肆赦,則文有春露之滋;明罰敕法,則辭有秋霜之烈:此诏策之大略也。

  戒敕為文,實诏之切者,周穆命郊父受敕憲,此其事也。魏武稱作敕戒,當指事而語,勿得依違,曉治要矣。及晉武敕戒,備告百官;敕都督以兵要,戒州牧以董司,警郡守以恤隐,勒牙門以禦衛,有訓典焉。

  戒者,慎也,禹稱“戒之用休”。君父至尊,在三罔極。漢高祖之《敕太子》,東方朔之《戒子》,亦顧命之作也。及馬援以下,各贻家戒。班姬《女戒》,足稱母師矣。

  教者,效也,出言而民效也。契敷五教,故王侯稱教。昔鄭弘之守南陽,條教為後所述,乃事緒明也;孔融之守北海,文教麗而罕施,乃治體乖也。若諸葛孔明之詳約,庾稚恭之明斷,并理得而辭中,教之善也。

  自教以下,則又有命。《詩》雲“有命自天”,明命為重也;《周禮》曰“師氏诏王”,明诏為輕也。今诏重而命輕者,古今之變也。

  贊曰∶

  皇王施令,寅嚴宗诰。我有絲言,兆民伊好。

  輝音峻舉,鴻風遠蹈。騰義飛辭,渙其大号。

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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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統治着天下的帝王,他說的話是神聖的。帝王靜坐禦前,他的意旨能夠滿布四海,主要就是通過诏策了。在軒轅黃帝和堯舜的時候,帝王的話都叫做“命”。“命”的意義,本來是給有功德之臣賜以姓氏;它在夏、商、周時期,還包括像《甘誓》、《湯诰》之類的诰和誓。“誓”是用來教訓軍旅的,“诰”是用來實施政治的。“命”表示來自上天,所以用來授與官爵,賜給姓氏。《周易·姤卦》的《象辭》中曾說:“國君用命令來教訓四方臣民。”诰命的作用,就如大風起于大地之間,所有臣民無不随風而動。到了戰國時期,就都稱為“令”。所謂“令”,就是“使”的意思。秦始皇統一六國,又把“命”改稱為“制”。漢初制走法度,把“命”分為四類:第一類叫“策書”,第二類叫“制書”,第三類叫“诏書”,第四類叫“戒敕”。用“敕書”來警戒州、部長官,用“诏書”來教訓各種官吏,用“制書”來發布減免刑罰的命令,用“策書”來封贈王侯。所謂“策”,就是竹簡,“制”就是截斷,“诏”就是告訴,“敕”就是戒正。

  《詩經》中曾說“害怕這告急的簡書”,《周易》中曾說“君子要使禮尊卑有度”,《周禮》中曾講到“诏告于日月山川之神”,《尚書》中曾講過“帝王奉正天之命”等,可見策、制、诏、敕,都是根據經書中的說法來确立名目。後來重诏而輕命,是沿習秦制而來的。《禮記》裡說:帝王的話雖細如絲,一講出來就變成粗繩;因此對群臣說話必須慎重。虞舜早就重視納言之臣,周宣王則把出納王命的官吏視如喉舌。到了兩漢時期,就由尚書來管理帝王文诰。帝王的話關系重大,往往要寫入史書;話一出口就産生了巨大作用,好像人的汗水一樣,出來了就不能返回。所以,由于淮南王劉安文才英俊,漢武帝給他的書信,先要請司馬相如等人審查草稿。由于隗嚣部下文士衆多,所以,光武帝和他在文辭上的往來特别留意。這不隻是為了在當時得到美譽,也為了後世的影響而不得不慎重。

  查考西漢文帝、景帝以前的诏書,大都寫得虛浮雜亂;漢武帝崇尚儒學,诏書就較為弘大深刻。如封齊王、燕王和廣陵王的策書,文辭和《尚書》中的訓、典相同,其深刻而正确的勸戒之義,為後代留下了典範。他在批評嚴助的制诰中,曾講到嚴助不願在朝内做官,這正體現了漢武帝愛才的恩典,漢宣帝給太原大守陳遂的玺書,也表現了對故舊的厚意。東漢光武帝在治平了亂世之後,對文化學術頗為注意,但喜怒之情比較輕率,有時不免過分一些。如在給鄧禹的敕書中,竟稱鄧禹為堯;在批評侯霸薦人不如意的玺書中,就用死刑來吓唬他。如像這類诏策,實在是違背法度的。到明帝、章帝時,他們都重視儒學,典雅的诏書,還偶然出現一些。及至安帝、和帝時,政治松弛,負責诏令的尚書省又缺乏人材,每次寫诏書、敕書,還要請外人代筆。到了建安末年,诏策文的寫作疊更興起。如潘勖的《冊魏公九錫文》,寫得高雅出群;衛觊的《為漢帝禅位魏王诏》,對曹丕的受命為帝,表達得十分昭明顯著。要比他們寫得更好,已不可能了。魏晉以後,管理诏策的機構改為中書省,魏國的劉放,西晉的張華,前後擔任中書監的職務,因此,發号施令的诏策,傳聞于世的很多。這個時期魏文帝曹丕的诏書,文辭義理大都寫得宏偉,但有的诏書中,竟鼓勵夏侯尚讓其部下“作威作福”,這是他沒有考慮周到的一點小毛病吧!晉元帝建立東晉之後,隻有晉明帝比較重才;因溫峤文筆清新,被引進中書省任職。不過從此以後,古代寫作诏策的法度就逐漸消失了。

  帝王的話是崇高而神聖的,這是因為帝王對全國情況有深透的觀察了解,所以他的話能為各個諸侯效法,并使天下信服。因此,選拔賢才、授與官爵的命令,應如日月之光那樣明亮;褒獎或策封臣下的诏書,就要有和風雨露般的潤澤;關于敕正教戒方面的文诰,則要像燦爛群星吐出的光華;關于治理軍事或召集諸侯會同讨伐的軍令,就要表現出滾滾雷霆的聲威;對于因過失而造成災害的人予以寬赦,赦書就要像春天的露水那樣滋潤;對于明賞罰、正法紀的文诰,則要像秋天的嚴霜那樣剛烈:這就是寫作诏策的基本要求。

  至于戒敕之文,是诏令中更為切實的一種;如《穆天子傳》所載周穆王命郊父接受戒敕的教令,這就是戒敕文了。魏武帝曹操曾說,作敕戒應根據事實,寫得明确果斷,而不要依違不決。這就通曉治術之要了。到了晉武帝,就把敕戒普遍用于各種官吏:如告戒都督掌握軍事要領,告戒州牧嚴格督察其下屬,警戒郡守要體恤百姓痛苦,督促牙門将領要加強防衛等,都具有诏策的古義。

  所謂“戒”,就是謹慎。夏禹曾說:“用贊美來進行警戒。”國君、父母和老師是最尊嚴的,作為君、父和師,他們給人的恩德是無窮無盡的。漢高祖的《手敕太子》、東方朔的《誡子》,都是臨終之前所作的遺命。從東漢馬援以後,便開始留下自己的家戒。班昭的《女戒》,可以稱之為傅母和女師了。

  所謂“教”,就是效法,講出話來老百姓便按照去做。舜的臣子契曾提出“父義、母慈、兄友、弟恭、子孝”五教,所以後來王侯大臣對老百姓的訓示就叫做“教”。西漢鄭弘任南陽太守時,他條列教令為後世所稱述,就因為他講的事情頭緒清楚明白。漢末孔融做北海相,他的教令雖寫得雅麗,治理上卻差一些,這是治理和教令不一緻。如諸葛亮的教令,内容周詳而辭采簡樸;庾翼的教令,明确而果斷:他們都寫得道理得當而文辭切中,這就是優秀的教令了。

  教令之外還有“命”。《詩經》中說:“命來自天。”這表明“命”很重要。《周禮》中說:“主管教育的官員诏告周王。”這表明“诏”是用于臣對君的。秦以後則重“诏”而輕“命”,這是古今變化的不同。

  總結:

  帝王發号施令,老百姓敬仰聖旨。國君能慎重地發布诏令,萬民都很高興。

  光輝的诏策高舉,鴻大的教化遠播。充分發揚诏策的意義和文辭的作用,使帝王的号令更為盛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