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心雕龍·指瑕

  管仲有言∶“無翼而飛者聲也;無根而固者情也。”然則聲不假翼,其飛甚易;情不待根,其固匪難。以之垂文,可不慎欤!古來文才,異世争驅。或逸才以爽迅,或精思以纖密,而慮動難圓,鮮無瑕病。陳思之文,群才之俊也,而《武帝诔》雲“尊靈永蟄”,《明帝頌》雲“聖體浮輕”,浮輕有似于蝴蝶,永蟄頗疑于昆蟲,施之尊極,豈其當乎?左思《七諷》,說孝而不從,反道若斯,馀不足觀矣。潘嶽為才,善于哀文,然悲内兄,則雲“感口澤”,傷弱子,則雲“心如疑”,《禮》文在尊極,而施之下流,辭雖足哀,義斯替矣。

  若夫君子拟人,必于其倫,而崔瑗之《诔李公》,比行于黃虞,向秀之《賦嵇生》,方罪于李斯。與其失也,雖甯僭無濫,然高厚之詩,不類甚矣。

  凡巧言易标,拙辭難隐,斯言之玷,實深白圭。繁例難載,故略舉四條。

  若夫立文之道,惟字與義。字以訓正,義以理宣。而晉末篇章,依希其旨,始有“賞際奇至”之言,終有“撫叩酬酢”之語,每單舉一字,指以為情。夫賞訓錫赉,豈關心解;撫訓執握,何預情理。《雅》、《頌》未聞,漢魏莫用,懸領似如可辯,課文了不成義,斯實情訛之所變,文澆之緻弊。而宋來才英,未之或改,舊染成俗,非一朝也。

  近代辭人,率多猜忌,至乃比語求蚩,反音取瑕,雖不屑于古,而有擇于今焉。又制同他文,理宜删革,若掠人美辭,以為己力,寶玉大弓,終非其有。全寫則揭箧,傍采則探囊,然世遠者太輕,時同者為尤矣。

  若夫注解為書,所以明正事理,然謬于研求,或率意而斷。《西京賦》稱“中黃、育、獲”之疇,而薛綜謬注謂之“閹尹”,是不聞執雕虎之人也。又《周禮》井賦,舊有“匹馬”;而應劭釋匹,或量首數蹄,斯豈辯物之要哉?原夫古之正名,車兩而馬匹,匹兩稱目,以并耦為用。蓋車貳佐乘,馬俪骖服,服乘不隻,故名号必雙,名号一正,則雖單為匹矣。匹夫匹婦,亦配義矣。夫車馬小義,而曆代莫悟;辭賦近事,而千裡緻差;況鑽灼經典,能不謬哉?夫辯匹而數首蹄,選勇而驅閹尹,失理太甚,故舉以為戒。丹青初炳而後渝,文章歲久而彌光。若能隐括于一朝,可以無慚于千載也。

  贊曰∶

  羿氏舛射,東野敗駕。雖有俊才,謬則多謝。

  斯言一玷,千載弗化。令章靡疚,亦善之亞。

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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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仲曾說:“沒有翅翼而能四處飛揚的是聲音,沒有根柢而能深入牢固的是情感。”但聲音不需要翅翼就很容易飛揚,情感不依靠根抵也不難牢固,根據這個道理來從事寫作,能不十分慎重麼!自古以來的作者,在不同時代競相馳騁。有的才華卓越而豪放迅疾,有的思考精緻而細密,但思慮所及往往難于全面,很少做到毫無瑕疵。曹植在寫作上,是衆多文人中較為英俊的了,他在《武帝诔》中卻說:“尊靈永蟄。”在《冬至獻襪頌》中又說:“聖體浮輕。”說“輕浮”就好像是胡蝶,說“永蟄”則容易懷疑為昆蟲;把這種描寫用于最尊貴的帝王,哪裡能恰當呢!又如左思的《七諷》,有說之以孝而不從的話,既然如此違反大道,其他内容就不值得一看了。潘嶽的文才,是善于寫哀傷之作,但寫對内兄的傷痛,就說有其留下的“口澤”;寫對幼子的哀悼,就說他思念之心“如疑”。“口澤”和“如疑”,都是《禮記》中對尊敬的父母用的,潘嶽卻用之于晚輩,文辭雖然寫得很悲哀,但有失于尊卑有别的大義。

  至于對人物的比拟,必須合于倫類。可是崔瑗對李公的诔文,把他的行為比之黃帝和虞舜;向秀在《思舊賦》中懷念嵇康,竟把李斯的罪過和嵇康相比。如果不得已而用不當的比拟,那就甯可好的方面比得過頭一些,而不要對壞的方面比得太重;但像高厚那樣的詩句,比拟得過分不倫不類仍是不對的。

  大凡精妙的言辭容易顯露,拙劣的毛病也難以掩蓋,隻要有了缺點,就比潔白的玉器上有了缺點更難磨掉。文章的瑕病是很多的,不可能全部列舉出來,所以隻大緻提出以上四點。

  文章寫作的基本途徑,不外用字和立義兩個方面:用字要根據正确的解釋來确定含義,立義要通過正确的道理來闡明。晉末以來的作品,有的意旨模糊不清,開始有“賞際奇緻”的奇言,後來有“撫叩酬酢”的怪語;且常常是單獨标出一字,用來表達情感。“賞”字的意思是賞賜,和内心是否領會毫不相關;“撫”字的意思是執持,也牽涉不到什麼情理。這都是《詩經》中未曾見到,漢魏時期也沒有人用過。籠統含混地領會似乎還可辨識,核實文字就完全不成其為意義。這都是情感不正常所産生的變化,文風衰落造成的弊病。到劉宋以後的作者,仍然沒有改變,老毛病已習染成俗,不是一朝一夕鵝事情了。

  近代的作家,大都愛好猜忌,以至從語音相同的字上尋找缺點,從反切出的字音去挑取毛病。這在古代雖不重要,在當今卻要受到指責。此外,所寫和他人的文章雷同,按理應當加以删改。如果掠取人家的美辭,當做自己的創作,就像古代陽虎竊取了魯國的寶玉大弓,終于不是自己應有之物而退還。全部抄襲别人的作品,就如巨盜竊取整箱的财物;部分采取他人的文辭,則如小偷摸人家的口袋;但襲用前人論述的很淺薄,竊取當代著作就是過錯了。

  至于注釋之成為書籍,是用以辨明事理的,但由于研究得不正确,有的便輕率地做了判斷。張衡在《西京賦》中講到“中黃伯,以及夏育、烏獲之類勇士”,薛綜把中黃伯誤注為宦官的頭目,這是他不知道中黃伯是能執雕虎的勇士。又如《周禮》中講按井田征收賦稅,過去有三十戶出“匹馬”之說,而應劭在《風俗通義》中解釋“匹”字,有按馬頭數馬蹄的說法,這豈是辨别事物的要義呢?考查古代正定名稱的原意,車用“兩”而馬用“匹”,“匹”和“兩”的稱呼,都是取并偶的意思。随帝王朝會和祭祀的貳車、軍事和打獵的佐車,駕車在中的兩服、在外的兩骖,都是雙馬。既然這些都不是單的,所以它們的名稱必須成雙;名稱一經正定之後,就雖是單數也通稱為“匹”了。所謂“匹夫匹婦”,也就是取配偶的意思。車馬名稱的含義是比較簡單的,但曆代仍然有人不明白;辭賦是文人的家常便飯,還有人注得差之千裡,何況研讨宏深的儒家經典,怎麼可能不發生錯誤呢?為辨别“匹”字而計算馬頭馬蹄,挑選勇士卻推出了宦官頭子,都是錯得過分突出的例子,所以舉為鑒戒。繪畫是開始鮮明而後來變色,文章卻可年代越久而更為光彩;如能在寫作時改正了作品中的缺點,就可傳之千載而永無愧色了。

  總結:

  善于射箭的後羿曾出過差錯,善于禦馬的東野稷也出現過失誤。雖然有傑出的才能,出了錯誤就很慚愧。

  作品中一個小小的污點,曆經千年也無法改變。能寫出沒有毛病的好作品,也就和寫作的高手相去不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