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小過卦

  《小過》:亨,利貞,可小事,不可大事。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初六:飛鳥以兇。

  六二:過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無咎。

  九三:弗過防之,從或戕之,兇。

  九四:無咎,弗過遇之。往厲必戒,勿用永貞。

  六五: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

  上六:弗遇過之,飛鳥離之,兇,是謂災眚。

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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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過卦:亨通,利于堅持。對小事有利,對大事不利。飛鳥經過,叫聲還留在耳際。對大人不利,對小人有利。大吉大利。

  初六:飛鳥經過,帶來兇兆。

  六二:在請示家事時,可不通過祖父而向祖母請示。在請示國家大事時,在不能直接求見于君主的情況下,請示君主的親近大臣。沒有災禍。

  九三:不要過分指責,但要防止錯誤發展。倘若放任不管,就是害他。兇險。

  九四:沒有錯誤,就不要指責,而要誇獎。日後有出錯的危險,一定要防止。不利于占間長久的吉兇。

  六五:我方西郊上空,陰雲密布,雨卻沒有下來。王公用帶繩子的箭射獵物,從洞穴中把獵物捉到。

  上六:對沒有錯的人不表揚,反而批評,像網羅網飛鳥,兇險,這就叫災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