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資治通鑒·宋紀一百三十一

起柔兆困敦正月,盡強圉赤奮苦十二月,凡二年。

     ○高宗受命中興全功至德聖神武文昭仁憲孝皇帝紹興二十六年(金正隆元年)

  春,正月,己酉,金群臣上其主尊号曰聖文神武皇帝。

  金主自上年九月廢朝,常數月不出,有急奏,召左右司郎中省于卧内。庚戌,始視朝。

  辛亥,尚書禮部侍郎兼侍講王珉、權吏部侍郎徐仿罷。

  時珉等使北未還,而殿中侍禦史湯鵬舉,論二人皆以谄事秦桧故驟為台谏,無一言彈擊奸邪,無一事裨補時政,不修人臣之禮,不識事君之義,故有是命。

  癸醜,翰林學士陳誠之兼侍讀,尚書吏部侍郎張綱兼侍進,起居舍人王綸兼崇政殿說書。

  甲子,故責搖清遠軍節度副使趙鼎,追複觀文殿大學士。責授左朝散郎、秘書少監、分司南京、贛州居住孫近,責授濠州團練副使鄭剛中,并追複資政殿學士。故左大中大夫、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永州居住汪藻,追複顯谟閣學士。

  乙醜,金主觀角牴戲。

  罷中書、門下省,以太師溫都思忠為尚書令,以太尉、樞密使昂為太保,右丞相布薩師恭為太尉。

  丙寅,以令衿為明州觀察使、安定郡王。

  直秘閣周葵權尚書禮部侍郎。

  左奉議郎、知泰州海陵縣馮舜韶為監察禦史。

  帝監秦桧擅權之弊,遂增置言事官。時何溥、王珪、沈大廉與舜韶并為察官,而湯鵬舉、周方崇、淩哲為台谏。

  己巳,诏:“昨降指揮,已得差遣人,限五日出門;其已有差遣及在貶谪者,不得辄入國門。”

  庚午,左朝奉郎、通判肇慶府黃公度引見,帝曰:“卿官肇慶,嶺外有何弊事?”公度曰:“廣東西路有數小郡,如貴、新、南恩之類,有至十年不除守臣者。權官苟且,郡政廢馳,或不半年而去,監司又複差人,公私疲于迎送,民受其弊。”帝曰:“何不除人?”公度曰:“蓋緣其阙在堂,欲者不與,與者不欲。”帝曰:“若撥歸部,當無此弊。”遂以公度為考功員外郎。

  辛未,左承議郎、新知黎州唐秬入辭。秬言:“臣所治黎州,控制雲南極邊,在唐為患尤甚。自太祖皇帝即位之初,指輿地圖,棄越巂不毛之地,畫大渡河為界,邊民不識兵革,垂二百年。昨蒙遣鐘世明裕民川蜀,蠲減虛額,人受其賜,更請降招撫谕,庶幾蜀民扶老攜幼,共聞德音。”秬,重子之也。

  二月,癸酉朔,金主改元正隆,大赦。

  甲戌,左朝議大夫劉才邵權尚書工部侍郎。

  己卯,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武當軍承宣使、池州駐答刂禦前諸軍都統制李耕卒。昭慶軍承宣使、殿前司右軍統制嶽超為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充池州駐答刂禦前諸軍都統制。

  庚辰,金主禦宣華門觀迎拂,賜諸寺僧絹五百匹,彩五十段,銀五百兩。

  辛巳,金改定内外諸司印記。

  辛卯,參知政事魏良臣罷,為資政殿學士、知紹興府。

  先是侍禦史湯鵬舉言:“良臣人品凡下,天資兇險,率意任情,浮躁淺陋。通判以下差遣,已得旨令吏部差注,必留堂除以市私恩。台谏之論列人才,良臣引用私親趙公智,必欲庇之,是恨台谏不與之為支黨也。廷尉之禁勘公事,良臣改正富人胡邁奏補,必欲從之,是使獄官與之容私也。議論于同寅之間,則愚而好自用;奏對于君父之間,則賤而好自專。迹其所為,稍若假以歲月,授以權柄,殆有甚于秦桧。”于是良臣亦抗章求去,乃有是命。

  乙未,左朝請大夫、新知漢州陳康伯試尚書吏部侍郎。

  金司徒張通古緻仕。

  庚子,金主谒山陵;辛醜,還都。

  三月,壬寅朔,金始定職事朝參等格,仍罷兵衛。

  甲寅,诏:“比緣軍興,令宰相兼樞密院使,典掌機務;今邊事已定,可依祖宗故事,宰相更不兼領。”

  戊午,權刑部尚書韓仲通守戶部尚書,仍兼權知臨安府;敷文閣待制、新知信州周三畏試刑部尚書。

  己未,資政殿學士、提舉萬壽觀兼侍讀萬俟禼參知政事。

  癸亥,太尉、奉國軍節度使、禦前諸軍都統制、知興州吳璘開府儀同三司。

  丙寅,诏曰:“朕惟偃兵息民,帝王之盛德;講信修睦,古今之大利;是以斷自朕志,決講和之策。故相秦桧,但能贊朕而已,豈以其存亡而有渝定議耶!近者無知之輩,遂以為盡出于桧,不知悉由朕衷,乃鼓唱浮言以惑衆聽,至有僞造诏命,召用舊臣,獻章公車,妄議邊事,朕實駭之。仰惟章聖皇帝子育黎元,兼愛南北,肇修鄰好,二百馀年,戴白之老,不識兵革。朕奉祖宗之明谟,守信睦之長策,自講好以來,聘使往來,邊郵綏靜,嘉與宇内共底和甯。内外大小之臣,其鹹體朕意,恪遵成績,以永治安;如敢妄議,當置重典!”

  自秦桧死,金人頗疑前盟不堅;會荊、鄂間有妄傳召張浚者,敵情益疑。于是參知政事沈該言:“向講和息民,悉出宸衷,遠方未必究知,謂本大臣之議,懼複用兵,宜特降诏書,具宣此意,遠人聞之,當自安矣。”時參知政事萬俟禼,簽書樞密院事湯思退,言皆與該合,乃下是诏。

  夏,四月,甲申,刑部開具自去歲郊祀後監司、郡守嘗被台劾之人:直龍圖閣趙士粲彡,直徽猷閣龔鋈,直秘閣鄭僑年、鄭震、鄭霭、高百之、張永年、王晌、孫汝翼,直敷文閣方滋,共十人。诏并奪職。

  先是殿中侍禦史周方崇言:“延閣寓直,所以待英俊而寵勞能,請将去歲郊祀後臣僚論列放罷監司、郡守等人并镌落職名,非徒奸惡有所警懼,而委任責成見帶貼職之人,實為榮耀。”故有是命。

  庚寅,翰林學士兼侍讀陳誠之假資政殿大學士、醴泉觀使兼侍讀,充賀大金上尊号使;吉州刺史、知閤門事蘇華假崇信軍節度使、領閤門事,副之。誠之三至北庭,頗見信,後有往聘者,必問其安否雲。

  癸巳,诏:“武學生以八十人為額,上舍十五人,内舍二十五人,外舍四十人,置博士、學谕各一員。”末幾,诏:“學生百員為額。”

  甲午,诏:“諸路州軍自今不得奏祥瑞。”

  帝嘗曰:“前大理寺獄空,不許上表稱賀,甚為得體。比年四方奏祥瑞,皆飾空文,取悅一時。如信州林機奏秦桧父祠堂生芝草,其佞尤甚。蓮子雙頭,處處有之,亦何為瑞!麟、鳳,瑞之大者,然非上有明君,下有賢臣,麟、鳳之生,亦何所取!朕以為年豐谷登,可以為瑞。若漢武作《芝房》、《寶鼎》之歌,奏之郊廟,非為不美,然何益于事?”

  戊戌,置六科以舉士:一曰文章典雅,可備制诰;二曰節操公正,可備台谏;三曰法理皆通,可備刑谳;四曰節用愛民,可備理财;五曰剛方豈弟,勞績著聞,可備監司、郡守;六曰知機識變,知勇絕倫,可備将帥。令侍從歲舉之,如元祐中司馬光所請。

  慶遠軍承宣使、提舉佑神觀吳蓋為甯武軍節度使。

  五月,壬寅,參知政事沈該為尚書左仆射,萬俟禼為右仆射,并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甲辰,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汽思退知樞密院事。

  甲午,太常少卿賀允中權尚書禮部侍郎。

  丁未,侍禦史湯鵬舉試禦史中丞。

  戊申,诏:“故追複觀文殿學士趙鼎,特與緻仕恩澤四名;故追複資政殿學士孫近,與緻仕恩澤三名;故追複顯谟閣學士汪藻,與緻仕恩澤二名;故左中大夫劉大中、李若谷、段拂,并追複資政殿學士,與恩澤二名;故左朝散大夫程昌,追複徽猷閣待制,與緻仕恩澤二名;故左大中大夫範仲,追複龍圖閣直學士;故左中奉大夫王居正,右文殿修撰趙開,并追複微猷閣待制,與恩澤一名;故左朝請郎李朝正,左朝散郎緻仕高闶,左朝奉郎遊操、呂本中,并特與恩澤一名。”

  诏:“李顯忠昨緣歸朝,全家被害,理宜優恤,除已給恩澤外,更特與五資。”

  己未,金主使宣奉大夫、左宣徽使敬嗣晖,定遠大将軍、尚書兵部郎中蕭中立,來賀天申節。

  己巳,前特進張浚,度金人必渝盟,上疏曰:“今日事勢極矣,陛下将拱手而聽其自然乎,抑将外存其名而博謀密計以為久長計欤?臣誠恐自此數年之後,民力益竭,财用益乏,士卒益老,人心益離,忠烈之士淪亡殆盡,内憂外患相仍而起,陛下将何以為策?今天下譬如中人之家,盜踞其堂,安眠飽食其間而陰伺其隙,一日之間,其舍我乎?”書奏,執政不省。

  是月,金頒行正隆官制。

  六月,丁醜,端明殿學士、新知湖州程克俊參知政事。

  庚辰,金天水郡公趙桓薨。

  壬午,诏:“故追複資政殿學士鄭剛中,特與緻仁恩澤二名。”

  左奉議郎孫觌複左朝奉郎。觌既叙官,當秦桧秉政,畏禍深居者二十馀年。及是上書自訴,乃複舊秩。

  丙戌,金以尚書右丞蔡松年為左丞,以樞密副使耶律安禮為右丞。

  丁亥,作皇帝本命殿于萬壽觀,依在京以純福為名。

  流星晝隕。

  秋,七月,甲辰,三佛齊國遣使入貢。

  丁未,彗星出井宿間。

  戊申,诏曰:“太史言彗出東方,朕甚懼之,已避殿減膳,側身省愆。尚慮朝政有阙失,民間有疾苦,刑獄有冤濫,官吏有貪殘,緻傷和氣,上天垂象。可令士庶實封陳言,詣登聞檢院投進;仍令諸路監司、郡守,條具便民、寬恤合行事件聞奏;提點刑獄官躬詣屬州縣,詳慮決遣,将枝蔓幹連之人,日下疏放,務使施實惠以盡應天之實。”

  己酉,金主命太保昂如上京,奉遷始祖以下梓宮。

  壬子,诏:“故贈右谏議大夫陳瑰,賜谥忠肅。”先是帝謂輔臣曰:“近覽瓘所著《尊堯集》,無非明君臣之大分,深有足嘉。”

  丙辰夜,彗星沒。

  辛酉夜,天雨水銀。

  八月,丁醜,金主如大房山行視山陵。

  庚寅,南平王李天祚,遣太平州刺史李國以右武大夫李義、武翼郎郭應五來賀升平,獻黃金器千一百三十六兩,明珠百,沈香千斤,翠羽五百隻,雜色绫絹五千匹,馬十,象九。诏尚書左司郎中汪應辰燕國于玉津園。遷國為太平州團練使,義左武大夫,應五武經郎,加賜襲衣、金帶、器、币有差。

  辛卯,參知政事陳克俊罷,為資政殿學士、提舉臨安府洞霄宮,以疾自請也。克俊再執政才七十五日。甲午,尚書吏部侍郎兼侍講兼權吏部尚書張綱參知政事。

  乙未,靜海軍節度使、檢校太尉、南平王李天祚為檢校太師,功号加“歸仁”二字,賜襲衣、金帶、鞍馬、器、币。

  中書舍人吳秉信試尚書吏部侍郎。

  九月,庚子朔,奉國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禦前諸軍都統制、知興州吳璘領禦前諸軍都統制職事,判興州。自建炎以來,未嘗有使相為都統制者,故改命之。

  璘嘗自著書,号《兵要大略》,謂:“金人有四長,我有四短,當反我之短以制彼之長。蓋彼之所長,曰騎兵,曰堅忍,曰甲重,曰弓矢。吾當集蕃、漢所長而用之,故以分隊制其騎兵,以番休疊戰制其堅忍,制其甲重以勁弓強弩,制其弓矢則以遠克近,以強制弱。”其說甚備。至于陳法,有圖而無書焉。

  辛醜,沈該等言安南人欲買撚金線緞,此服華侈,非所以示四方,帝曰:“華侈之服,如銷金之類,不可不禁。近時金絕少,由小人貪利,銷而為泥,甚可惜。天下産金處極難得,計其所出不足以供毀之費。雖屢降指揮,而奢侈之風終未能絕,須申嚴行之。”

  乙巳,翰林學士陳誠之兼侍讀、同知樞密院事。

  癸醜,禦史中丞湯鵬舉兼侍讀、權尚書兵部侍郎。

  甲子,湯鵬舉言:“西清次對,超躐禁從,所以褒有德而顯有功也。敷文閣直學士秦埙,敷文閣待制秦堪,敷文閣待制吳益,皆以庸瑣之才,恃親昵之勢,可謂無功無德者也,其可直西清而充次對乎?請镌褫職名,示天下以至公之道。”诏:“鵬舉所論,甚協公議。然朕以秦桧輔佐之久,又臨奠之日,面谕桧妻,許保全其家。今若遽奪諸孫與婿職名,不惟使朕食言,而于功臣傷恩甚矣!可令中外知朕此意,今後不得更有論列。”

  冬,十月,己巳朔,右朝議大夫、知明州王俣試尚書戶部侍郎。

  丙子,拱衛大夫、忠州防禦使、兩浙西路兵馬钤轄邵宏淵為殿前司前軍統制。

  乙酉,金葬始祖以下十帝于大房山。

  丁酉,诏:“前特進張浚,依舊永州居住,俟服阕取旨。”

  先是浚奉母喪歸葬于蜀,行至江陵,會以星變求直言。浚慮金數年間決求釁用兵,而吾方溺于宴安,謂金可信,蕩然莫之為備;沈該、萬俟禼居相位,尤不厭天下望,朝廷益輕,雖在苫塊,不得不為帝終言之。乃複奏曰:“向者講和之事,陛下以太母為重爾。幸而徽宗梓宮亟還,此和之權也。不幸用事之臣,肆意利欲,乃欲翦除忠良,以聽命于敵而陰蓄其邪心,故身死之日,天下相慶,蓋惡之如此。方奸雄之人,拳于富貴,分别黨與,布在要郡,聚斂珍貨,獨厚私室,皆為身謀而不為陛下謀也。坐失事機二十馀年,有識痛心。失賢才不用,政事不修,形勢不立,而專欲受命于敵,适足啟輕侮之心而正墜其計中。臣願陛下深思大計,複人心,張國勢,立政事,以觀機會,未絕其和,而遣一介之使與之分别曲直逆順之理,事必有成。”

  萬俟禼、湯思退見之,大怒,以為金未有釁,而浚所奏乃若禍在年歲間者。湯鵬舉即奏:“浚身在草上,名系罪籍,要譽而論邊事,不恭而違诏書,取腐儒無用之常談,沮今日已行之信誓,豈複能為國家長慮!徒以閑居日久,以冀複用。議者以為前此權臣嘗被其薦,故雖緻人言,猶竄近地。況浚近得旨歸葬于蜀,尚堅異議,以唱率遠方之人,慮或生患。望屏之遠方,以為臣下不忠之戒。”故有是命。

  閏十月,己亥朔,湯思退言昨日張浚行遣極當,帝曰:“浚用兵,不獨朕知,天下皆知之。如富平之敗,淮西之師,其效可見。今複論兵,極為生事。且太祖以神武定天下,亦與契丹議和。”陳誠之曰:“浚論事頗有不當,如石晉因契丹之力以自立,其勢不得不與之和,此桑維翰之功也。及景延廣用事,遽以翁孫之禮待之,契丹遣使問曲直,延廣對使者雲:‘晉有橫磨劍十萬口,翁欲戰則來。’石晉之禍自此始。浚不罪延廣而謂維翰不當與契丹和好,甚無謂。”帝曰:“耶律德光入汴,首以此言數延廣罪。”誠之曰:“浚永州之命,甚塞衆議。”帝曰:“不如此,議論不定。”

  庚子,秘閣修撰、知婺州辛次膺權尚書禮部侍郎。

  辛醜,宗正少卿李琳為賀大金正旦使,秉義郎、侍衛馬軍司幹辦公事宋均副之;尚書左司郎中葛立方為賀生辰使,閤門宣贊舍人梁份副之。

  丙午,诏:“廉州歲貢珠,雖祖宗舊制,聞取之頗艱,或傷人命。自今可罷貢,幸丁縱其自便。”帝謂宰執曰:“朕嘗讀太祖《實錄》,見劉鋹進珠子馬鞍,太祖知劉鋹所采珠子甚多,日役幸丁數千人,死者不少。朕以為珠子非急用之物,既是難得,且傷人命,故特令罷貢,以為一方無窮之利。”

  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建武軍承宣使、新江南西路馬步軍副都總管董先卒于鄂州。

  徽猷閣直學士緻仕胡寅卒于衡州。

  十一月,丙子,左從事郎、主管禮兵部架閣文字杜莘老充敕令所删定官。

  先是诏以星變求言,莘老上書論:“彗,戾氣所生,曆考史牒,多為兵兆。國家為息民通和,而将驕卒惰,軍政不肅。今因天戒以修人事,思患預防,莫大于此。”因陳時弊十事。

  丙戌,知盱眙軍吳說奏請禁止采鹹。帝曰:“暴殄天物,誠為可禁。第貧民以此為生,一旦禁止,恐緻失業。古之聖人,先仁民而後愛物,今但令官司不得買鹹,民間從其便也。。”

  十二月,戊戌逆,臘飨太廟。是日也,罷朔祭,以禮官援淳化故事有請也。

  辛醜,知樞密院事湯思退同知樞密院事。

  壬戌,三佛齊國進奉使蒲晉等入見。癸亥,封其國首領為王,蒲晉等賜秩有差。

  甲子,金賀正旦使中奉大夫、秘書監、右谏議大夫梁銶、副使定遠大将軍、充馬軍副都指揮使耶律谌入見。

  帝嘗制宣聖及七十子像贊,親書之。是月,始命刻石。

     ○高宗受命中興全功至德聖神武文昭仁憲孝皇帝紹興二十七年(金正隆二年)

  春,正月,戊子,右通直郎、監登聞檢鼓王述,以貧乞補外。帝曰:“王倫頃年奉使金國,金欲留之,許以官爵,倫不從,乃冠帶南向,再拜求死。此事亦人所難,宜恤其後,可特添差通判平江府。”

  庚寅,金以工部侍郎韓錫同知宣徽院事。錫不謝,杖百二十,奪所授官。

  二月,丁酉朔,诏:“自今國學及科舉取士,并令兼習經義、詩賦,内第一場大小經各一道,永為定制。”

  庚子,太尉、武當軍節度使、禦前諸軍都統制、充利州東路安撫使兼知興元府楊政薨,年六十。政守漢中凡十八年,特贈開府儀同三司,後谥襄毅。

  辛醜,金初定太廟時享牲牢禮儀。

  癸卯,金改定親王以下封爵等第,命置局,追取存亡诰身,存者二品以上,死者一品,參酌削降。公私文書但有王爵字者,皆立限毀抹,雖墳墓碑志,亦發而毀之。

  戊午,禦史中丞兼侍讀湯鵬舉參知政事。

  鵬舉為台官凡一年半,所論皆秦桧馀黨,它未嘗及之。

  己未,敷文閣待制、知刑南府王師心試尚書戶部侍郎。庚申,尚書吏部侍郎陳康伯兼侍讀,權禮部侍郎。賀允中兼侍講。

  是月,金主坐武德殿,召吏部尚書李通,刑部尚書胡勵,翰林直學士蕭廉,語以“朕夜夢至上帝所,殿中人如嬰兒。少頃,有青衣特宣授朕天策上将,命征某國。朕受命出,上馬,見鬼兵無數,朕發一矢射之,衆皆喏而應。既覺,聲猶在耳,即遣人至廄中視所乘馬,其汗如水,取箭數之,亦亡其一。此異夢也,豈非天假手于朕,令取江南乎?”通等皆賀。金主戒無洩于外。

  三月,丙戌,帝禦射殿,引正奏名進士唱名。

  先是湯鵬舉以禦史中丞知貢舉,上合格進士博羅張宋卿等,帝親策試。既而以手诏宣示考試官曰:“對策中有鲠亮切直者,并置上列,以稱朕取士之意。”

  時樂清王十朋,首以法天、攬權為對,其略曰:“臣勸陛下攬權者,非欲陛下衡石量書如秦皇帝,而謂之攬權也;又非欲陛下傳飧聽政如隋文帝,而謂之攬權也;又非欲其以強明自任、親治細事、不任宰相如唐德宗,而謂之攬權也;又非欲其精于吏治、以察為明、無複仁恩加唐宣宗,而謂之攬權也。蓋欲陛下懲其既往,戒其未然,操持把握,使威福之柄一歸于上,不至于下移而已。”又曰:“朝廷往嘗屢有禁鋪翠之令矣,而婦人以翠羽為首飾者,今猶自若也。是豈法令之不可禁乎?豈宮中服浣濯之化,衣不曳地之風,未形于外乎?夫法之至公者,莫如取士,名器之至重者,莫如科第,往歲權臣子孫、門客,省闱、殿試,類皆竊巍科,有司以國家名器為媚權臣之具,而欲得人,可乎?”又曰:“臣願陛下以正身為攬權之本,而又任賢以為攬權之助,廣收兼聽,以盡攬權之美,則所求無不得,所欲皆如意,雖社稷之大計,天下之大事,皆可以不動聲色而為之矣。”

  晉原閻安中策言:“太子天下根本,自昔人君嗣政之後,必建立元子,授之匕鬯,所以系隆社稷,基固邦本,示奕世無窮之休。臣觀漢、唐史,東海王彊之于顯宗,宋王憲之于明皇帝,既皆為太子矣;暨天命定于後,莫不優加職秩,大封殊禮,退就宮邸,當時無閑言,後世無異議。孝成帝即位二十五年,立弟之子定陶王為子。今陛下之心,祖宗之心也,聖慮經遠,神機先物,嘗修祖宗故事,累年于茲矣。日就月将,緝熙光明之學,其曆試周知,不為不久也。而儲位未正,嫡長未辨,臣深恐左右近習之臣,浸生窺伺,漸起黨與,間隙一開,有誤宗社大計,此進退安危之機也。臣願陛下斷自宸衷,早正儲位,以系中外之望。”

  帝謂大臣曰:“今次舉人程文,議論純正,仍多切直,似此人才,極有可用。”翼日,又謂大臣曰:“昨覽進士試卷,其間極有切直者。如論理财,則欲省修造。朕雖無崇台榭之事,然喜其言直。至論鋪金、鋪翠,朕累年禁止,尚未盡革,自此當立法必禁之。”湯思退曰:“太宗朝有雍邱尉武程,上疏願減後宮嫔嫱。太宗謂宰相曰:‘程疏遠,未悉朕意,縱欲敗度,朕所不為。内廷執掌,有不可缺者。’李昉欲斥程以戒妄言,太宗曰:‘朕何嘗以言罪人,但念程不知耳。’士人論事,不究虛實,陛下能容之,實千載之遇。”帝曰:“正不消與辨。”陳誠之曰:“天下自有公論。陛下此舉,大足以感動天下。願陛下自此益崇儉約,以節浮費。”

  時帝臨禦久,主器未定,大臣無敢啟其端者,安中對策,獨以儲貳為請。帝感其言,于是賜十朋等四百二十六人及第、出身,而擢安中第二。或曰:“安中與舉人黃成孫同縣相友善,成孫父源,嘗為書言儲貳事,安中得其說以對,帝大賞之。”

  始。蜀人之未集也。帝數有展日之命。沈該奏:“天時向暄,恐陛下臨軒,不無少勞。請一面引試,後有至者,臣等策之,中書定其高下。”帝不許,曰:“三年取士,朕豈憚一時之勞耶!”及唱名至安中,又至第三人雙流梁介,帝連舉首謂該曰:“如何?”該大慚悚。

  丁亥,特奏名進士李三英等三百九十二人,武舉進士趙應熊等十五人,特奏名一人,授官有差。

  應熊武藝絕倫,且試南首為第一人。帝謂大臣曰:“徽宗時,如馬擴、馬識遠俱以武舉擢用,或銜命出疆。今次魁選文武皆得人,應熊弓馬甚精,文字亦可采。朕樂于得士,雖終日臨軒,不覺倦也。”遂以應熊為閤門祗候、江東安撫司準備将。

  左宣奉大夫、守尚書右仆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萬俟禼卒;壬辰,拜特進、觀文殿大學士、緻仕、贈少師。命入内内侍省都知衛茂實護喪,拜其子右承奉郎夷中、右迪功郎緻中并直秘閣,它子侄九人各進一官。

  夏,四月,丙申朔,清遠軍承宣使、知金州、節制屯駐禦前軍馬姚仲為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禦前諸軍都統制、利州東路安撫使,兼知興元府。保甯軍承宣使、禦前前部統制、知階州王彥為金、房、開、達州安撫使、節制屯駐禦前軍馬,兼知金州。

  辛亥,保甯軍節度使、萬壽觀使、提舉秘書省信安郡王孟忠厚薨,贈太保,擢其子右朝請郎充、右宣義郎嵩、右承事郎雍皆直秘閣,它子孫六人皆進一官。

  诏以提舉秘書省印納禮部,自是不複除。

  辛酉,尚書吏部侍郎兼侍讀陳康伯遷吏部尚書。

  壬戌,尚書戶部侍郎王俣權工部尚書,太府少卿林覺權戶都侍郎。

  是月,加封徐偃王曰靈惠仁慈王。

  金降景宣帝為遼王。

  五月,丁醜,诏:“孟庾追複端明殿學士、左宣奉大夫;路允迪追複龍圖閣學士、左通議大夫。”庾既得歸,廢為民而死,或言允迪在汴不食卒,故皆複之。

  癸未,金國賀生辰使、正議大夫、守禮部尚書耶律守素、中靖大夫、太常少卿許竑,見于紫宸殿。

  辛卯,禮部、太常寺言:“每歲大祀三十六,除天地、宗廟、社稷、感生帝、九宮貴神、高禖、文宣王等已行外,其馀并請寓祠齋宮。立春祀青帝,朝日,出火東階,權于東門外長生院;赤帝、黃帝,權于南門外淨明寺;白帝,夕月,納火西階,權于西門外惠照院;黑帝,權于北門外精進寺;皆用少牢,備樂舞。而神州地祇以精進地狹,祀熒惑以與赤帝同日,皆權于惠照院行之。”神州當用犢,而亦用少牢,蓋權禮也。自紹興以來,大祀所行二十三而已,至是侍禦史周方崇以為言,乃悉複之。

  六月,戊申,知樞密院事湯思退守尚書右仆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庚戌,诏:“故追複中大夫黃潛善,再複觀文殿大學士、左光祿大夫,官一子。”

  甲寅,中書舍人兼侍講、權直學士院王綸試尚書工部侍郎,太府少卿徐林權尚書刑部侍郎。乙卯,尚書左司員外郎葛立方權吏部侍郎。

  戊午,初命太廟冬飨祭功臣,蠟飨祭七祀,祫飨兼之。

  辛酉,故責授昭化軍節度副使周望,追複龍圖閣學士、左中大夫,官其家二人。

  自秦桧死,左司谏淩哲請追複大臣死于貶所者。朝論初指趙鼎、王庶等數人;沈該、湯思退為相,遂并取先得罪于國者而追複之,哲複争,以為不可,乃止。

  秋,七月,乙醜,秘書省校書郎陳俊卿言:“人之才性,各有所長,禹、稷、臯陶、垂、益、伯夷,在唐、虞之際,各守一官,至終身不易。此數君子者,苟使之更來疊去,易地而居,未必能盡善,況其馀乎!今也監司、帥臣鮮有終其任者,遠者一年,近者數月,辄已遷徙;州縣百姓送往迎來之不暇,其為勞費,不可殚舉。以至内而朝廷百執事之官,亦無肯安其職業,為三數年計者,往往數日待遷,視所居之官,有如傳舍。雖有勤恪之人,宣力公家,于人情稍通,綱條稍舉,已舍而它去。來者皆未能盡識吏人之面,知職業之所主,則又遷矣。因循歲月,積弊已久,是以胥吏得以囊橐為奸,賄賂公行而莫之誰何,如此而望職業之舉,難矣。夫爵祿名器,人所奔趨,必待積勞而後遷,則人各安分,不敢躁求。若開驟進之門,使有僥幸之望,則人人懷苟且之心,無守公之節,其自為謀則得矣,朝廷何賴焉!臣嘗讀《國史》,見太祖朝任魏丕掌作坊十年,劉溫叟為台丞十有二年,太宗朝劉蒙正掌内藏二十馀年,陳恕在三司亦十馀年,此祖宗用人之法也。望與執政大臣參酌,立為定論。其監司、帥守,有政術優異者,或增秩賜金,必待終秩而後遷擢。至于朝廷百執事之官,亦當少須歲月,俾久于其職,然後察其勤惰而升黜之。庶幾人安其分,盡瘁于國,無有過望,而萬事舉矣。”诏三省行下。遂以俊卿為著作佐郎。

  庚午,戶部侍郎林覺言:“國朝慶曆以來,歲鑄錢一百八十馀萬缗,其後亦不下百萬,如前年猶得十四萬缗,去年猶得二十二萬缗。而典司官吏,徒糜祿廪,朝廷罷之,殊快人意,但付之漕司,日久亦未有涯。議者以為諸路物料有無不等,運司不相統轄,無以通融鼓鑄。宜出戶部錢八萬缗為饒、贛、韶三州鑄本,委各州通判主管,漕臣往來措置,今歲權以二十三萬缗為額,即不複以舊錢得代發。”從之。

  甲戌,直秘閣、知臨安府榮嶷權尚書戶部侍郎。

  八月,甲午朔,帝谕宰執曰:“昨日卿等繳到宋奂所上徽宗賜奂手诏,朕已恭覽。蓋徽宗内禅之美,遠過堯、舜,而一時小人,外庭如唐恪、聶昌、耿南仲,内侍如邵成章、張藻、王孝竭輩、辄為妄言以惑淵聖之聽,父子之間,幾于疑貳。至宋奂、李綱奉迎徽宗還京,綱先歸,具言徽宗之意,而後淵聖感悟,兩宮釋然。今觀手诏,并得綱題識,皆朕昔所親見者。朕朝徽宗于龍德宮,嘗聞親谕雲:‘朕平生慕道,天下知之。今倦于萬機,以神器授嗣聖,方築甬道于兩宮間,以便朝夕相見。且欲高居養道,抱子弄孫,優遊自樂,不複以事物撄懷。而小人希進,妄生猜間,不知朕心如此。嗣聖在春宮二十年,朕未嘗有纖芥之嫌,今豈複有所疑耶?’此皆當時玉音,外庭往往不知。”沈該等曰:“昨日臣等既得竊觀徽宗诏墨,今又親聞陛下宣谕,此實堯、舜盛德之事,因以知李綱題識,蓋實錄也。”翼日,該等又請宣付實錄院,帝曰:“朕為人子,何可不暴白其事,使天下後世知之!”既而又親筆書于诏後,宣示宰執。

  乙未,參知政事湯鵬舉知樞密院事。

  壬寅,清遠軍承宣使兼知興元府姚仲為保甯軍節度使。

  癸卯,金始置登聞院。

  甲寅,金罷上京留守司。

  己未,右奉議郎宋汝為卒。

  汝為棄妻子亡去,至是十年,卒于青城縣開先觀,年六十。汝為未病,以後事托其友人監永康茶稅王槐孫,後月馀乃死,槐孫為葬之青城山中。

  是月,金主試進士于廣樂園。

  九月,戊辰,故房州觀察使王燮追複建武軍承宣使。

  戊寅,吏部尚書兼侍讀陳康伯參知政事。

  辛巳,給事中兼侍讀王師心權吏部尚書。

  癸未,敷文閣待制王俣卒。

  丙戌,侍禦史周方崇試尚書禮部侍郎。

  冬,十月,庚申,左司谏淩哲權尚書禮部侍郎。

  先是台谏官皆湯鵬舉所薦,至是哲與方崇皆内徙,而以硃倬、葉義問代之,自是鵬舉始不安矣。

  十一月,乙醜,太常少卿充賀金國正旦使孫道夫、閤門宣贊舍人充副使鄭朋辭行。

  先時左從政郎左跸為書狀官,死于涿州驿舍,不暇為棺具,但坎地葬之,及道夫至北庭,乃焚其骨以歸。後特官一子。

  丁卯,工部侍郎兼侍講王綸等言:“興化軍進士鄭樵,耽嗜墳籍,杜門著書,嘗以所著書獻之朝廷,降付東觀。比聞撰述益多,當必有補治道,終老韋布,可謂遺才。望賜召對,驗其所學,果有所取,即乞依王蘋、鄧名世例施用,庶學者有所激勸。”乃命樵赴行在。

  殿中侍禦史葉義問論知樞密院事湯鵬舉,以為:“人臣不忠之罪,莫大于掠美以欺君,植黨以擅權;有一于此,法當竄殛,況兼而有之!鵬舉初罷平江,适逢陛下欲去權臣黨與之弊,起廢匿瑕,付以風憲。凡所彈擊,發蹤指示,皆出陛下之英斷,初非鵬舉可得而竊。況鵬舉本非正直敢言之士,嘗除廣帥,憚于遠行,因秦桧之嬖人丁禩獻佞于桧,遂移平江。及秦桧還建康焚黃,鵬舉棄去郡事,連日奔走吳江,望塵雅拜,比它郡守最為谀佞,自非陛下收拭用之,則鵬舉實秦桧黨中之奸猾耳。至處言路,乃妄自尊大,竊弄威權,使陛下去邪之英斷,反為鵬舉賣直之虛名,此臣所謂掠美以欺君者也。鵬舉自居要途,引用非類,凡平日之所忌者,雖賢德忠良,必極力擠之,平日之所喜者,雖輕猥邪佞,必極力援之。坐是劉天民、範成象、留觀德之徒,争為鷹犬,同惡相濟,牢不可解。逮居樞府,積忌尤甚,凡己所惡,必遣天民輩先谕台谏,有議論不同者,即怫然作色曰:‘此人我所薦拔,何相負如是!’夫台谏者,陛下之台谏,非鵬舉之私人也。而鵬舉自違诏旨,敗壞成法,略無忌憚之心,複蹈前車之轍,此臣所謂植黨以擅權者也。況鵬舉位居宥密,執權甚重,若不急去,其害有甚于秦桧。望将鵬舉明正典刑,竄之遠方,以為不忠罔上之戒。”

  辛巳,左正言何溥請特诏大臣勿數易郡守,帝謂宰執曰:“此論切中時病。近亦有因事移易者,今非甚不得已,且令成資。”湯思退曰:“豈惟郡守!監司亦然。欲于卿、監、郎官中擇資淺者,令中外更代,皆至成資而罷。”帝曰:“如此,不惟免迎送之擾,亦可革内重外輕之弊矣。”

  丁亥,知樞密院事湯鵬舉罷,為資政殿學士、提舉在外宮觀,免辭謝。

  十二月,乙未,重見尚書六部成。

  己酉,以徐林為刑部侍郎。

  戊午,金主遣骠騎上将軍、侍衛親軍馬步軍副都指揮使高思廉,昭毅大将軍、行尚書兵部郎中阿勒根彥忠,來賀明年正旦。

  是歲,金以張仲轲為谏議大夫,修起居注,但食谏議俸,不得言事。

  金主恃累世強盛,欲用兵以一天下,吏部尚書李通揣知其意,遂與仲柯及右補阙馬欽等,盛談江南富庶,子女玉帛之多,以逢其意。宦者梁珫因極稱宋劉妃絕色傾國,金主大喜,命縣君高蘇庫爾貯衾褥之新潔者,俟得劉貴妃用之。

  欽為人輕脫,不識大體,金主每召見與語,欽出,辄以語人曰:“上與我論某事,将行之矣。”其視金主如僚友然。累遷國子司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