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同年楊元直持憲節湖南二首

馮時行

天闊風高旆纛輕,江清沙白映揚舲。

西岷峻極開文紀,南鬥昭垂并使星。

已見帆頭湖水白,猶看柂尾蜀山青。

祇應直上裁天诏,楚甸風煙暫一經。

猶記瓊林插賜花,雲霄翮斷進塗賒。

形歸靜定幾生柳,道叩虛無類煮沙。

曉落秋風驚白發,病瞻南極記丹砂。

願分九鼎刀圭力,留得殘年老種瓜。

馮時行

冯时行(1100—1163)宋代状元。字当可,号缙云,祖籍浙江诸暨(诸暨紫岩乡祝家坞人),出生地见下籍贯考略。宋徽宗宣和六年恩科状元,历官奉节尉、江原县丞、左朝奉议郎等,后因力主抗金被贬,于重庆结庐授课,坐废十七年后方重新起用,官至成都府路提刑,逝世于四川雅安。著有《缙云文集》43卷,《易伦》2卷。 馮時行的詩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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禦氣籠宮阙,朝班雜佩環。

遙知王會散,喜色粲天顔。